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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1

根据河南省豫财社{2018}8号文件,为符合条件的当年高校毕业生办理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复印件2份,截图复印件无效)、《就业创业证》(失业证,大厅32号窗口办理)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本人社保卡复印件等材料,填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表。(此表格在人社局大厅33号窗口领取)

    经登记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保卡账户。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

    申报地址新蔡县市民之家A楼北厅33号人才交流中心窗口,

    申报日期为每年8月15日至每年11月10日

     注明:必须本人到场办理,不得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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